我在私人口腔诊所上班

法律分析:
一、口腔综合治疗台。至少设口腔综合治疗台1台。
二、人员
(一)医师。1.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,经注册后在医疗、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,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。2.每增设2台口腔综合治疗台,至少增加1名口腔医师。3.设4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,至少有1名具有口腔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。
(二)护士。1.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。
2.每增加3台口腔综合治疗台,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。
三、房屋
(一)设1台口腔综合治疗台的,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;设2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,每台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。
(二)诊室中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。
(三)房屋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。
四、设备法律依据:《诊所基本标准》 第二节
一、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设口腔综合治疗台1台。
二、人员
(一)医师。1.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,经注册后在医疗、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,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。2.每增设2台口腔综合治疗台,至少增加1名口腔医师。3.设4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,至少有1名具有口腔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。
(二)护士。1.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。2.每增加3台口腔综合治疗台,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。
三、房屋
(一)设1台口腔综合治疗台的,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;设2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,每台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。
(二)诊室中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。
(三)房屋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。
四、设备